11. 事件化倾向公理

虽然在本篇中,我们先讨论对象再讨论事件,但这只是为了叙述上的方便。 严格地遵从认知发生顺序原则,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只能在事件中认识感官世界中的对象, 虽然他在认识事件时,意识的下属部门已经把对象包装出来呈现给了意识。

本章的主要目的是阐述和证明事件化倾向公理。 对于事件化过程本身的发生原理,我们将在“主客关系及其泛化”这章中讨论。

11.1. 公理的描述

我们虽然可以感受动态世界而不对它作任何分析,但是,一旦我们要对动态世界进行分析,我们就倾向于对其进行“事件化”:即人们为了理解复杂世界的动态变化,所做的人为划分和简化。

事件化倾向公理

认知功能,即事件的定义:

如果若干对象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动态作用,在一个时刻或一定的时间范围内,能给人一个确切的、动态的意象或意义, 则人们就倾向化把这些对象、作用和时间因素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这个整体,我们称之为事件。

评判功能:

  • 对于一个动态系统:比起一个看起来杂乱无章的动态系统,人们更倾向于偏好一个可以在其中进行事件化的动态系统。

  • 对于一个静态对象:比起一个只能激起人的静态感觉的静态对象,人们更倾向于一个“可动态化”的静态对象: 在这种对象中,人们可以使用泛化倾向将它,或它里面的某些部分,拓展成事件。

在对公理作具体说明之前,我们首先要讨论本书中事件的两种基本模型:简单事件和复杂事件。

11.2. 简单事件及其语言表述

定义:简单事件

简单事件是一种最基本的描述模型:它描述单一对象自身的动作,或描述单一对象与其他对象之间的相互作用。

下面我们讨论简单事件在语言中的表述。

在语言中,它一般可以被一个简单的、不表状态或判断的肯定陈述句所描述。

首先,一个简单的肯定陈述句既可表事件,也可表状态和判断。 最简单的情况是用“是”做谓语,比如判断句“这张桌子是方的”,比如表示状态的“现在是晴天”。 然而,汉语在很多情况下不需要使用系动词来表状态,比如“我饿”。 另外,一些表泛指的句子虽然使用实义动词但却表判断,比如在没有上下文的情况下说“老鹰飞得高”,一般指“大部分成年老鹰都有飞得高的能力,而且在飞的时候倾向于飞得高”这个判断。 一般来说,表心理和情感的动词所支配的简单句,描述的内容与其说是一个事件,不如说是一个状态。 比如“他喜欢小动物”并不表示一个事件,而是表示“他是喜欢小动物的”这一个性质或状态:这个句子并不明确表达两个对象之间的相互作用,或者说这种相互作用过于间接。 更多的例子比如:“我高兴”、“我认识他”等等。

支配一个描述事件的简单陈述句的,是一个作为谓语动词的实义动词。 一个简单句,只能容纳有限数目的主语和宾语,或者说是句子主干中的名词性对象。它们的具体数目决定于动词的配价。

  • 0价动词。在其支配的简单句里,既没有主语也没有宾语。例句:“下雨了”。

  • 1价动词。一般是不及物动词,只需要有一个主语。例句:“鸟在飞”。

  • 2价动词。一般是单及物动词,需要有一个主语和一个宾语。例句:“周瑜打黄盖”。

  • 3价动词。一般是双及物动词,需要有一个主语、一个直接宾语和一个间接宾语。例句:“曹操赠予关羽赤兔马”。

  • 4价动词。在汉语中很少见。例句:“我赌你100块钱他不会来”。

在不同的情况下,有些动词可以有不同的配价。 关于动词的配价如何定义,语言学界尚有争论,有的更强调语义,有的更强调句法。 当然,除了动词之外,介词也可以支配宾语,进而增加一个简单句中名词性成分的数目。

然而,在哲学研究中,我们真正关心的不是一个句子在语法结构上,支配几个名词性成分,而是和这个句子对应的事件本身中,究竟有几个参与的对象。 这是因为,语言中纷繁复杂的现象,会使语义上涉及的对象与结构上涉及的对象有所差别。

  • 比如,0价动词对应的事件,并非不涉及任何对象。比如“下雨了”这个句子,真正表达的事件是“很多水滴从天上落下来了”——严格地来说, 这还是一个由很多“一个水滴从天上落下来了”这种简单事件组成的复杂事件。 按本书的理论,“下雨”是一个复杂事件,而这个复杂事件又被对象化为了一个名词“下雨”: 比如在“不管刮风下雨,我们都要去上班”这个句子里,“下雨”就是一个名词。 而在汉语里,名词可以动用(这是泛化倾向的体现:在汉语中完成这种泛化不需要在词法上进行变化),所以“下雨了”本身就可以成为一个句子, 因为在被加上了时态助词“了”之后,“下雨”就必须作为动词出现了。

当然,配价只能反应一个动词在形式上的整体特征。 一个句子要产生明确的意向,还需要分别考虑动词所支配的每一个名词性成分,需要具有什么样的性质: 比如主语需要有发出这个动作的可能性,直接宾语需要有承受这个动作的可能性,等等。

11.3. 复杂事件及相关讨论

定义:复杂事件

复杂事件是指除了简单事件之外的事件。 从后验的角度来看,它是由简单事件通过合并和连接,以及连接中的因果关系,共同组成的。

我们首先要强调,事件化倾向本身先于事件的任何具体细节。 因此,我们是先进行了事件化得到了事件,然后才可能去分析这个事件有什么样的特点,包括分析它究竟是简单事件还是复杂事件。

然而,从后验的角度,我们也可以对复杂事件做一些分析:

  • 复合事件是一种层级模型:在这个模型最底层的是简单事件,而任何上层事件都是用某种关系来合并或连接下层事件(子事件)来生成的,最终处于最高层的就是我们要描述的复杂事件。

  • 从形式上来说,复杂事件可以被分解为子事件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我们也可以用子事件来生成复杂事件。具体来说,生成的方法有合并和连接两种:

    1. 对于互相独立的子事件,我们可以通过并置的方法,把它们合并成复杂事件。

    • 比如“大家在爬山”这个复杂事件是由多个“某人在爬山”(某人=张三,李四,……)这种简单事件合并而成的。

    • 比如“张三在骑车,李四在散步”。

    • 另外一个例子是我们前面讨论过的“下雨了”。

    虽然从形式上来说,任何两个互相独立的事件都可以被并置,但逻辑倾向决定了我们更偏好去合并彼此有一定关系的子事件。

    • 比如两个子事件都是一个继起事件的原因。比如在一个故事中,“张三在骑车”和“李四在散步”被并置成一个复杂事件,是因为这两个事件都是继起事件“张三撞到了李四”的原因。

    • 比如两个子事件的并置可以产生排比或者对比,来激起人们一种审美的情感:这是比较倾向的评判功能的结果。

      • 排比。比如“清晨,第一班公交车在四点准时发车,第一班地铁在五点准时离站,第一班轮渡在六点准时出港:整个城市精神焕发地迎接着新的一天”。 这里的三个事件具有类似的要素。它们发生的时间相近,它们都表一个动作的开始(在语法上是起始体)。 并置这些事件会放大这些类似的要素,在语言上产生了加强语势的效果。 具体来说,这个复杂事件的陈述方式很容易触发比较倾向去比较它们,得到的相等(相似)特征会使相等倾向的评判功能得到满足。 而它们在时间上的递进,则会给我们一种前进的感觉:这是泛化倾向的体现。 因为人走路和事件在时间上的递进,有相似之处,所以泛化倾向会把走路具有的“前进”这个象征含义,泛化到这三个事件的时间递进关系上。

      • 对比。比如“在一月,北京人在烤火,悉尼人却在冲浪”。这种叙述方式很容易触发比较倾向,得到性质相反的结论。 我们之所以会在连接这两个互相独立的事件时使用“却”这个表转折的词,是因为我们有着强烈的相等倾向来“预测”后面要说的事情和前面说过的事情同质。 然而它们却在一种重要特质上不同,因为它们一个象征了天气冷,一个象征了天气热。 因此,相等倾向被否定了:这就满足了否定倾向的评判功能。

    1. 对于有依赖关系的子事件,我们可以使用因果关系,把它们连接成复杂事件。

    • 例子:跳水运动。跳水运动员的一次跳水活动,就是一个复杂事件。它是由起跳、空中动作和入水等一系列有依赖关系的子事件组成的:如果没有起跳,空中动作和入水就无从谈起。

  • 这些子事件可以被按其他的方式归类,比如它们可以被分为起因类、过程类和结果类。

我们综合使用合并和连接,就可以得到更复杂的事件。 然而,当我们对一个复杂事件进行深入研究时,我们会发现,我们以前以为相互独立的子事件,实际上可能是有依赖关系的。 因此,我们把以前使用合并方法处理的子事件,放置到一个因果网络中去:即使两个子事件就其本身并没有什么关系,它们也可能受同一个事件的影响。 逻辑倾向使得我们更喜欢把复杂事件中的子事件编织成一个“因果律之网”,而不喜欢把子事件简单地并置在一起。 当然,放任逻辑倾向去进行联系,有时会引起“过度解读”:这就需要否定倾向去检验逻辑倾向建立的联系是否可靠。

  • 比如“二叠纪-三叠纪灭绝事件”是一个极为复杂, 时间跨度极大的事件。只因它距现在太过遥远,我们才可能把这个持续时间远超过人类文明史的过程,称为一个事件。 拿出其中的两个子事件,比如“一只陆生生物死去”,和“一只相隔很远的海洋生物几乎同时死去”,我们就事件本身来说可以认为它们是互相独立的。 然而,这两个子事件可能都是撞击事件或者大规模火山爆发的结果:这样的话,这两个子事件就是同一个原因的结果,也因此可以被纳入同一个因果之网。 但是,它们也完全可能都是因为衰老而死亡的:这样的话,还是认为它们互相独立更合理一些。 可是,如果把不直接与灭绝有关的子事件全部剔除,横跨几万年甚至上百万年的灭绝事件却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不仅因为那些灭绝的生物都是其他生物的后代,也因为其他生物的活动可能会让环境变得越来越不适合生物生存,等等。

我们在谈论一个复杂事件时,经常并不清楚,甚至不可能清楚其客观对应的所有细节,而只是我们大脑构造出的一些子事件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比如在我们在说“水门事件”时,我们说的一般只是我们从资料上看到的一些信息以及对它们的一些思考,而很难说是那事件本身。 即使亲历者,也只能亲历他感官时空范围内的发生的事儿,而对于其他的相关事件,他也只能通过其他的途径看到或听到。 而严格地说,如果我们要客观地知道“水门事件”的全貌,我们必须把其中牵涉的人在那段时间里的生活按其原样重新“经历一遍”,而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所以,我们不可能知道所有细节,我们认为某子事件的原因可能也不是它真正的原因。 我们知道的只是其中的一些片段(子事件),一些不一定体现真实历史的片段,以及对这些片段之间作出的我们认为足够逻辑的因果关系。 至于二叠纪-三叠纪灭绝事件,我们就更不可能清楚其所有细节。

11.4. 关于事件化倾向公理的讨论

下面我们对公理做一些具体的说明。

1、事件的世界指向与世界转向

我们要精确地讨论一个事件,首先就必须要明确这个事件的世界指向。 本书中的事件可以指向经验世界、小说中的世界、梦中的世界、甚至是数学世界和物理世界。

  • 在自然语言中,简单事件的世界指向取决于事件中牵涉的对象的世界指向。但要注意的是,一个对象的世界指向可以被语气这个语法范畴来改变。

    • 表示人(有些情况下也可以是动物)的名词或代词可以直接存在于所有的世界之中而不需要转向。比如“我”既可以在经验世界里行动,也可以在思维世界中进行思考、建构和批判。

    • 已然语气描述的事件是实际发生的事实。 因此,这类事件的世界指向一般与主宾语的世界指向一致(例外见最后一条)。 比如“秦始皇统一中国”一般指向经验世界,而“唐·吉诃德大战风车”则指向一个幻想的文学世界。 在大部分语言中,已然语气只有一种,即直陈语气。 除直陈语气之外的已然语气,比如很多闪语中的“强调语气”(energetic moods)和古希腊语中的“格言语气”(gnomic aorist),一般表达的是(带情绪的)判断而不是事件。

    • 非已然语气描述的事件则不必实际发生甚至不可能在实际中发生。 比如“假使石头会说话,它也会反驳你”。 在这里,“假使石头会说话”这个假设,用言明的性质覆盖了“石头不会说话”这个未言明的真实性质(本质上是“人会说话”这个原型的泛化),而使得这块石头不再可能在现实中存在,而只能在想象世界里存在。

    • 表示人(有些情况下也可以是动物)的名词或代词可以引发世界的转向,因为他们可以直接存在于所有的世界中。 比如“对唐·吉诃德故事的回忆让我面对风车,情不自禁地喊出了他的名字”:在这个句子里,“我”连结了“概念世界中的回忆”和经验世界中的“喊”。

  • 比如在牛顿力学下,我们用偏微分方程来描述一个宏观物理系统时,我们事实上建立了一个数学世界: 在那个世界里没有分子原子,甚至没有物质,而只有空间中的抽象对象(比如质点,比如有限元中的单元和结点),这些抽象对象对应的各种物理量(比如坐标和动量)的时变的值,以及统治这个世界的规律,即偏微分方程。 这些抽象对象以及这些抽象对象的任何一个物理量,都是那个数学世界中的对象,而偏微分方程正描述了这些对象之间动态作用的关系。 这离我们对事件的定义只差一个要素,即确切的意象或意义。 事实上,物理学家的关注点并不是方程本身,而是用方程来解释某个物理现象:他通过选取他认为有意义的起始时刻、初始条件和结束时刻来达到这一点。 这样,他在这些条件下求解或者定性分析那个微分方程,就有了确切的意义,进而这个微分方程在这些给定时间和给定条件下的演化,就成为了一个事件。

2、对事件的描述层次:整体描述与局部描述

我们描述一个事件时,可以有不同的描述层次。 总体来说,按照描述层次的不同,事件的描述可以被分为整体描述和局部描述:

  • 如果我们描述一个事件时,着重于描述完整事件本身而非部分,我们就说我们使用了整体描述。 在使用整体描述时,我们会尽量地公平看待事件中的所有要素,虽然我们并不一定要明确表达所有的要素,也不一定没有语义上的重点。 当我们使用整体描述时,我们的主要关注的要素包括:

    • 事件的起始时刻、结束时刻、初始状态和结束状态。

    • 事件的意义,比如结束状态相对初始状态的显著变化,比如这个事件对后续事件有显著影响。

    • 事件发生的地点。

    • 事件中牵涉的诸对象。

    • 事件发生的过程。

    • 等等。

  • 如果我们描述一个事件时,着重于描述事件的某些部分而非整体,我们就说我们使用了局部描述。 在使用局部描述时,我们经常省略完整描述中的很多部分,而只关心局部的细节,比如:

    • 事件的起始:比如“开始下雨了”。

    • 事件的进行:比如“他正在跑步”。

    • 事件的结束:比如“会开完了”。

    • 事件的结果:比如“我们赢了”。

    • 等等。

    我们也可以关注多个局部细节,比如在“他修来修去都没有修好”这个局部描述中,我们着重描述“修来修去”这个“事件的过程”,以及“没有修好”这个“事件的结果”。

    在我们用语言来描述事件时,描述层次由“”这个语法范畴来体现。 然而,语法上的体有更广泛的含义:它不仅适用于描述事件的句子,也适用于描述状态的句子。

3、简单事件与复杂事件的本质:切分与组合倾向逻辑倾向与事件化倾向的共同作用

按照认知发生顺序,我们在认识事物时,是先用事件化倾向得到了事件,再去分析这个事件是简单事件还是复杂事件,去尝试对它们进行切分或组合,而不是相反。

  • 当我们去认识一个给定的事件时,我们可以试图使用切分倾向来查看这个事件是否可以被划分为子事件, 比如查看作为动作发出者的对象是否可分,比如事件的过程是否可以被划分为有意义的部分。

    • 如果我们把一个事件成功划分为子事件,我们就倾向于去分析这些子事件之间的关系,比如它们之间是相互独立的,还是有因果关系的,等等。这是逻辑倾向的体现。

    • 切分倾向会引导我们对这些子事件继续切分,直到切分不出有明显不同意义的子事件为止,这时我们得到了简单事件。 这里的“意义”是意识的下属部门根据不同情境给出的,但意识可以对其进行肯定或者否定。 比如在没有上下文的情况下,把“我跑步”分成“我跑了前一半”和“我跑了后一半”就没有明显的意义:我们更倾向把“我跑步”当成一个简单事件来处理。 然而,如果我们要研究运动员在赛跑时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最佳策略,这样简单的二分却显得过于粗糙:我们至少要细化到起跑、加速跑、途中跑和冲刺跑,甚至细化到在具体的每一步中,身体的肌肉应该如何协调配合。

  • 相反,组合倾向会试图把多个事件组合到一起来形成一个新的、更高一层的复杂事件。 然而,组合倾向虽然并非不可以使用穷举法来尝试各种排列组合的可能,但是它一般更倾向于使用一些在以前经验中经常有效的、产生明确意义的组合模式:而这正是泛化倾向的结果。 比如在研究古生物学时,我们最初只能一个一个地研究具体化石,比如确定它的生物分类和生活年代。 然而当我们研究了足够多的化石样本后,我们就可以推测,在某一时期生物的种类和数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因此我们就可以构造出“寒武纪生命大爆发”和“二叠纪-三叠纪灭绝事件”这些复杂事件。 我们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构造出的这个更复杂的事件,符合了我们对事件(完整描述)的一些期望:比如起始时间和状态,终止时间和状态,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果等等,虽然有很大的猜测成份。

4、关于评判功能的讨论

事件化倾向是人们的一种本能:人们见到不管动态的还是静态的存在,都有一种去构造事件的冲动。 鉴于随时间演化的存在是很容易被事件化的,比如电影和音乐,我们在这里主要探讨一些静态的,或者说不随时间显著变化的存在。

  • 一些画就试图表现一些事件,比如达芬奇的《最后的晚餐》,比如德拉克罗瓦的《自由引导人民》。 虽然一幅画表达的内容被局限在一个时刻,但人脑倾向于通过其中对象的状态,泛化出事件。 比如画中一个人的姿势,正好和我们在经验中经常见到的“一个人在奔跑时一瞬间的剪影”类似,我们就倾向于从画中人的姿势,泛化出“奔跑”这个事件。 这个过程类似于数学中的外插法。

  • 人们通过泛化得到的事件,有时是荒谬的。 比如在1923年7月13日,人们在巴彦扎格发现一具恐龙化石位于15个恐龙蛋化石的上方。这些恐龙蛋被认为是原角龙的,于是当时的人就用事件化倾向得到了“偷蛋”这一事件, 并把这种恐龙命名为“偷蛋龙”(或者翻译成“窃蛋龙”)。然而在人们在1990年代却发现,这些蛋可能正是偷蛋龙自己的蛋,而偷蛋龙正在保护或者孵化它们。

  • 无论人们得出的事件化结果是荒谬还是正确,人们仍然倾向于偏好可以在其中进行事件化的存在。 比如一幅没有任何“动感”的人物画,人们对它的评价经常是“呆板”。

11.5. 事件与因果律:一种主观的划分和描述

首先,我们要强调的是,事件虽然对应于经验世界或概念世界中的实在,但我们对事件的划分却具有人为的任意性。 我们打个比方:我们在看电影时,虽然思维关注的是一系列的事件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但电影本身,在拍摄完毕后,就被记忆介质里的视听数据完全描述了。 从物理的角度来说,这些视听数据不过是一系列的时间采样,在每个采样上有屏幕上每个像素的颜色信息,比如RGB的颜色值,和这个时刻的声音信息(当然更精确地说,图像信息与声音信息经常是分别存储的,音频采样率一般也比视频采样率也高很多)。 而面对这堆视听数据,我们不会倾向说,那里存在事件,各事件之间存在或不存在因果关系,虽然其实我们在看电影时所做的事件化和因果关系都被隐藏地包含在那堆数据里。 然后在电影播放的时候,观众就会自发地对这些视听数据的物理展现来进行对象化和事件化。 这同样适合于感官世界:感官世界完全可以被理解为一个整体,任何一部分和其他部分都不可分割,或者说没必要被分割,世界作为一个整体向前演化。 这是一个更“客观”的视角:一个苹果和周围的气体分子互相作用,并和世界中所有的对象之间都有万有引力作用。 我们完全可以平等地对待宇宙中每一个基本粒子,把整个宇宙作为一个整体。 然而,我们虽然可以这样在宏观上进行思考,但却很难用这种宏观思考来解决实际问题。 在科学研究中,我们必须要忽略我们认为次要的因素,虽然有些我们在当时以为次要的因素,甚至根本没有被认识到的因素,可能在后来却被发现是重要的。 即使是在计算机模拟中,我们也基本是以我们意识中的对象和事件为基础,来进行仿真和模拟:比如我们首先定义有多少对象,然后用微分方程来表示我们认为重要的、这些对象之间的动态交互,即事件。

下面我们以事件的形式为基础来论述事件的主观性。 对于一个使用完整描述这个描述层次的事件来说:

  • 具体如何选择事件的起始时刻和终止时刻,是主观的。

  • 确定究竟有多少个被牵涉的对象,是主观的。

    • 一个简单事件的结构,直观表现为一个简单句的语法结构,而动词和介词的配价直接限制了一个简单事件里直接涉及对象的数量,而这个数量则非常可能体现了意识可以同时精确处理的对象数量。 人们选择把哪些对象包含在一个简单事件里,是具有主观性的。

    • 复杂事件不仅继承了简单事件的主观性,而且还具有额外的主观性。事实上,对于一个足够复杂的复杂事件,没有人可以知道其所有细节。 对于一个有很多人参与的长期事件,比如”二战”,没有人可以知道每个人在给定时间内做得所有事的细节,就连自己做过的事可能都会忘记: 我们所做的只是从很多人的记忆和记录里找到我们认为重要的子事件,并用因果关系来联系这些子事件。 而且决定我们最终是否相信这些子事件和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是它们是否符合否定倾向和逻辑倾向的评判功能,而不是在历史上这是否是真的。 对于“寒武纪生命大爆发”这样的事件,则从未有人亲眼见过这个事件本身的任何细节,而只是从它留下的遗物,即化石,从现代自然科学规律,以及我们对自然科学规律从寒武纪到现在都普遍适用的信念,推测出的一个事件。 我们把它看成一个事件,只是因为它具备事件的形式。

  • 确定复杂事件中子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是主观的。 我们试图去确定因果关系,是逻辑倾向的结果。 而我们对因果关系的验证,则是否定倾向的结果。 休谟就对因果关系提出了质疑:很多所谓的因果关系可能只是“恒常连结”。 例如我们写一段伪代码:

    如果\(a=1\):则先触发事件\(A\),再触发事件\(B\)

    如果\(a=2\):则先触发事件\(C\),再触发事件\(D\)

    如果\(a=3\):则先触发事件\(C\),再触发事件\(E\)

    假设程序的其他部分与事件\(A\)\(E\)都无关。 那么假设有一个生物生活在计算机的世界里, 它用科学的方法可以得出:事件\(A\)是事件\(B\)的原因,而事件\(C\)与事件\(D\)\(E\)之间则没有因果关系。 而我们站在“上帝视角”,就可以看到事件\(A\)和事件\(B\)严格地说只是确定的继发关系而不是因果关系:真正的原因是\(a\)的取值(逻辑在动力上的本质倾向)。 事件\(A\)和事件\(B\)从检验的角度来看确实与因果关系有相同的形式,但这只是因为这段程序恰好被写成这样而已。 当然更进一步,\(a=1\)是事件\(B\)的原因,也只是因为这段程序恰好被写成这样而已。

我们这里说的主观,并非只指由意识直接来负责的情况。 事实上它们经常是由意识的下属部门来负责的。 一个婴儿运用事件化倾向来认识一个事件,凭的是直觉,而不是理性地去研究“我究竟应该如何合理地为这个事件选取起始时刻和终止时刻”之类的问题。 当然,我们可以运用否定倾向和逻辑倾向来对这个事件进行调整(调整倾向公理的结果),但我们必须要认识到,我们是先用事件化倾向得到一个初始的事件,然后再去调整: 没有那个初始的事件,否定倾向和逻辑倾向就没有了作用的对象。

综上所述,事件化是一种具有很强主观性和很强限制性的认知方法,但它直接对应了意识在认识动态世界时所使用的模型:或者说,事件化是我们认知本能中的一部分。

11.6. 事件化倾向公理的证明

证明:语言的存在

语言的存在就是事件化倾向公理的明证:

  • 语言中描述事件的简单句对应了简单事件。 这些简单句通过连词(经常表示因果性)组成复合句以至段落和篇章:这对应了复杂事件。 如果人类不是在大脑中进行了事件化,就不可能如此自然地用事件的结构来组织语言。

  • 不管屈折语、黏着语还是分析语,简单句的构成都是对“简单事件”的某种模仿。 而所有的语言都有表并列关系和因果关系的连词,这对应了人们从简单事件构建复杂事件的方法,即合并和连接。 不同的语言的共性必然对应于某种的人类本能:在此例中为事件化倾向。

  • 如果一个婴儿没有事件化倾向,他将无法学会以事件化描述为基础的语言。

当然,语言中的连词不仅仅表示并列和连接。 其他种类的连词经常夹杂了说话人的主观想法。 比如我们在用转折关系来描述两个事件时,我们把一个泛化原型作用在前一个事件上得到了一个一般人都会认同的预期结论,然而事实却不是这样。 因此,转折关系要表达的并不是两个事件之间有矛盾,而是预期与事实不相符合。

11.7. 与其他公理的关系

1、按认知发生顺序原则,事件化倾向与对象化倾向平级,它们先于一切其他倾向。

见我们在对象化倾向公理中的分析

2、按认知发生顺序原则,事件化倾向为其他一切倾向提供素材(以对象的形式), 而只有对象化倾向直接为事件化倾向提供感官以外的素材:其他倾向提供的素材首先要被对象化才能为事件化倾向所用。

  • 正如我们已经讨论过的,事件本身就可以被对象化:因此,事件化倾向为对象化倾向提供素材。 对象化倾向则为事件化倾向提供新的对象来构建“思维中或想象中的事件”。 比如组合倾向可以把“马”和“翅膀”组合起来,但要成为事件中的参与部分,我们必须先用对象化倾向把它整体对象化成“天马”。

  • 因为事件化倾向的结果,即事件,可以被包装成对象,所以它可以作为对象被其他一切公理用作素材。

  • 然而,事件化倾向所提供的素材也有其特殊之处。比如将泛化倾向公理作用于事件时,就经常体现为类比或类推倾向子公理。

3、复杂事件,可以由“简单事件”、“组合倾向”和“逻辑倾向”共同作用而形成的。同样,简单对象,也可以由“复杂对象”、“切分倾向”和“逻辑倾向”共同作用而形成。

组合倾向”会引导我们去把两个简单事件连接起来,而“逻辑倾向”则要求我们明确连接的逻辑关系:这样,我们就得到了“复杂事件”。 类似的,“切分倾向”则会引导我们去把一个复杂事件进行切分,直到不可再分为止,而“逻辑倾向”则要求这种切分有意义:这样,我们就得到了“简单事件”。